分公司设立
2023/11/9 点击:2206
一、分公司工商设立需提交资料
1、公司签署的《商事登记申请真实性承诺书》并加盖公章;
2、公司法人签署的《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并加盖公章;
3、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并加盖公章
4、指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5、公司章程复印件,加盖公章
6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加盖公司公章;
7、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8、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;
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设立分公司需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和许可证复印件。
附:
分公司工商注册后,到公安局备案分公司公章时需在****备案表加盖总公司公章。